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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氧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2018-01-15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7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1月6
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
资产”)减持公司股份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公
告披露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7-070),截至该公告发布日,华融资产持有本公司股份
109,961,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该公告发
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华融资产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9,6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5%。


    2018 年 1 月 1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华融资产出具的《关于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华融资产减持计划时间
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份占公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司总股本比例
                                            (元)       (股)
                                                                      (%)
                                 2017.11.30
 中国华融资产     集中竞价                        15.19        3,640,000        0.3774
                                 -2018.1.12
 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            —          3,640,000        0.3774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中国华融资      合计持有股份数       109,961,023        11.3996   106,321,023     11.0222
产管理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961,023        11.3996   106,321,023     11.0222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华融资产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华融资产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华融资产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
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

    4、华融资产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股份被质押、
冻结等情形。

    5、华融资产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华融资产承诺将继续实施预披露
公告内的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华融资产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华融资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