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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氧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2018-12-17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和会
计报表格式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
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内容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
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
会[2018]15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12月14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议案》,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
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
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财政
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
表格式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六、备查文件

    1.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