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之2018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9-04-2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之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棕榈股份”、
(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发行人”、“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邬海波                  联系电话:021-35082131
保荐代表人姓名:聂晓春                  联系电话:021-350821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已完成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9年3月1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近期发布的主
                                                要政策规定;股份回购的
                                                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募
                                                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2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无         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桂昌、吴建昌、林
从孝、林彦、杨镜良、丁秋莲、林满扬、黄德斌
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在发行人处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是          不适用
的发行人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昌、吴建昌、吴
汉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承诺:除棕榈园林
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本人目前没有其他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企业。本人目前未私自承接园林工程业
务,或与其他棕榈园林及其控制企业相同或相似
的业务,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
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
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棕榈园        是          不适用
林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
业机会与棕榈园林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发生
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
知棕榈园林,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棕榈园林,
以确保棕榈园林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吴桂昌、赖国传、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一桐辉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张辉、张春燕、
北京达德厚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粮控股        是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华兴润福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本人/公司承诺自
                                   3
棕榈园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之内,不上市交易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次
认购的棕榈园林非公开发行股份,亦不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公司认购的上述股份,也不由棕榈园林
回购本人/公司认购的上述股份。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项士宋、
郑仕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
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1、
同意自棕榈股份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
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
购的股份,并委托棕榈股份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
                                                是   不适用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
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持有的上述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2、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
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
卖出交易,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
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将忠实履行
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关于分红的承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
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是   不适用
分之三十,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根据《公司章程》及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的规定: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公司该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
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
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
                                                是   不适用
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2)股
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
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董
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时,可以
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在满足公司利润
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

                                    4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发行 2016 年公司债所做的承诺:在出现预
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2016 年公司债券
的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
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       是         不适用
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
得调离。
公司发行 2018 年公司债所做承诺:在出现预计
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
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
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         是         不适用
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
任人不得调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5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之 2018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邬海波              聂晓春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