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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棕榈股份:关于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19-12-04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4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城乡公司”)申请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
币13,3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款期限不超过(含)一年。
    2019年6月5日,公司向豫资城乡公司申请委托贷款13,300万元,豫资城乡公
司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向公司发放了该笔贷款。2019年11
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借款归还。

    现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豫资城乡公司在上述审批委托贷款额度内,继续申
请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3,300万元的委托贷款,并通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分行向公司发放,累计借款余额在任一时点不超过(含)人民币13,300
万元,拟借款期限累计不超过(含)一年,利率不超过(含)8%,并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相应的委托贷款协议等书面文件。

     本次委托贷款委托方豫资城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
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均是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豫资城乡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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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工商信息
     名称: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秦建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7号
     经营范围:城乡基础设施开发,养老服务(不含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

料服务),农业开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发。
     股权结构: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原豫资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企业。
     关联关系:豫资城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
公司均是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豫资城乡公司是公
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财务数据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口径)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口径)
总资产(万元)          14,150,305.28                   12,577,885.17
净资产(万元)           3,601,209.66                    3,491,582.05
                 2019 年 1—9 月(合并口径)         2018 年(合并口径)
营业收入(万元)          163,287.19                       88,518.01
净利润(万元)            -10,204.16                       18,069.12
    【注:2018 年数据经审计,2019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委托人: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受托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借款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融资余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3,300万元

    5、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含)一年
    6、利率:不超过(含)8%
    7、保障措施:公司将提供豫资城乡公司认可的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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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人连带担保,以公司相关不动产或子公司股权进行抵押或质押等形式。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合同,具体的融资事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与受托银
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系双方自愿协商,借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产生积

极影响,且本次借款利率将参照市场化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系为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能够拓宽公司的融资
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属于合理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豫资保障房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余额
为人民币 131,700 万元,涉及须支付的借款利息与手续费合计约人民币 7,707.61

万元。公司采取了以自然人提供连带担保及以部分不动产抵押、子公司股权质押
的方式对上述借款提供了相关保障措施。
    2、关联方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为公司 6 亿中期票
据的发行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公司向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
供部分不动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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