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2017-08-17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7-05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
  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的上
  限。
      2016 年 11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理通知书》(163159 号)。
      2017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
  调整。
      2017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案)的议案》。
         2017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上述延长非公开
  有效期相关事宜已经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前期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做的主要工作有:2016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63159 号《反馈意见通知书》,2017 年 2 月 14 日,公司
对外公告了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并会同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的
回复文件。2017 年 4 月 12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完成对该反馈意见的修订。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63159 号《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5 日对外公告了对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并会同保荐机构向
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相关回复文件。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鉴于
近期经济环境、监管要求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融资环境、融资时机以及公司经营需要等多种因素,决定终止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报文件。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程序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公司终止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8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相关政策、资本市场环境等各
种因素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