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8-02-1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九安医疗(002432)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琦                     联系电话:021-35082393
保荐代表人姓名:戴铭川                   联系电话:021-3508250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董琦、张伟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7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8 年 1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   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材料;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是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是
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不适用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任职人员名单、资料、内部审计报告等;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对外投资交
易记录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不适用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是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是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是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是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是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是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是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是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审批表;
    (2)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料;
    (3)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
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
                                                       是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对外担保明细,查阅审议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不适用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不适用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
    (4)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现场查看募投项目
的进展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是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是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否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2)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否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是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不适用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一)前期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存在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
(二)本次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6,758.45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18.3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进度总体较慢。2017 年 10 月,公司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产品体验
营销门店及客户服务中心”尚未使用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 10,812.28 万元,以及募投
项目“移动互联网+健康管理云平台”中的“平台营销推广费用”中尚未使用的全
部剩余募集资金 27,928.95 万元,合计 38,741.23 万元及其利息收入的用途变更为偿
还收购 eDevice 公司 100%股权的部分银行借款 4,418 万美元和支付收购 eDevice100%
股权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1,600 万欧元。
    后续项目组将进一步督促公司加快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业绩存在明显异常:
    2016 年及 2017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2,013.81 万元、47,543.70 万元;
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449.79 万元、-8,743.21 万元,公司出现亏损。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6,500 万元至亏损 18,5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基本稳定。公司出现亏损的原因主要为公
司进行战略转型,相应的管理费用(包含研发投入)增长较快,而转化成相应利润
尚需一段时间。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董 琦                戴铭川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