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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安医疗: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安医疗”)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0),公司控股股东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三和公司”)计划自 2019 年 10 月 1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8,656,1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且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九安医疗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三和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三和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2020 年 1 月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

  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 8,878,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05%,且减持计划涉及的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集中竞价    2020/01/20     5.43           4,327,800         1.00%
石河子三和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大宗交易    2020/01/21     4.91           4,550,200         1.05%

(有限合伙)                  合   计                      8,878,000         2.05%

     (1)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自 2019 年 7 月 12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今,三和公司累计
  减持公司股份 8,8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石河子三和股权   合计持有股份            144,693,102    33.43%     135,815,102   31.38%

投资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4,693,102    33.43%     135,815,102   31.38%
(有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三和公司仍是
 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变更。

      3、三和公司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情况与 2019 年 10 月 10 日披露的减持计
 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公告日,三和公司本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
 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本次减持,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未违
 反上述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三和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

 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石河子三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