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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安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8-1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拟使用自有资金 34,000 万元人民币,与控股股东
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潮州市太安堂麒麟洲投资有限公司的事项与
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认真审阅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就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投资事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拓宽公司投资
渠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投资效率,对公司的未来发
展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下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季小琴                  王桂华                     全泽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