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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安堂: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22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被担保人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满足其业务快速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
为其提供以上担保,并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季小琴                  王桂华                     全泽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