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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执行总裁的独立意见2017-10-25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执行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
案,并就公司聘任执行总裁的事项谨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聘任的执行总裁桂文靖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
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之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桂文靖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




                                         独立董事:卢颐丰、程光明、刘伟
                                                 2017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