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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里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5-25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
审查。

    广州陆恒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陆恒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万融租赁公司与广州陆恒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
发生的,是合理的,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充分
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万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卢颐丰、程光明、刘伟

                                                       2019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