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2014年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2019-08-16
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9-045
债券代码:112221 债券简称:14万里债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发行价格(每张):100 元;
2、年付息次数:1 次;
3、本付息期票面利率:7.40%;
4、派息额(每张):7.40 元;
5、兑付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3 日;
6、除息日:2019 年 8 月 26 日;
7、摘牌日:2019 年 8 月 26 日。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发行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4
万里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 112221)至 2019 年 8 月 26 日将期满 5 年。根
据本公司“14 万里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将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支付“14 万里债”本金及 2018 年 8 月
26 日至 2019 年 8 月 25 日的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4 万里债
3、发行人: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4、债券代码:112221
5、发行总额:人民币 7.50 亿元
6、发行价格:100 元人民币/张
7、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7.4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第 3 年末债
券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
计利息。
9、起息日:2014 年 8 月 26 日
10、年付息次数:1 次
11、每张派息额:人民币 7.4 元(含税)
12、付息日: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8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第 3 年末,债券回售数量为 0 张。(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第 3
年末,债券回售数量为 0 张。(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万里扬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15、信用等级: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6、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18、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按照《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4 万里债”
的票面利率为 7.40%,每手“14 万里债”(面值 1,000 元)兑付本息为人民币:1074.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兑付本息为:1059.2 元;
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息为:1066.6 元)。
三、兑付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兑付本息日及摘牌日
1、兑付债权登记日:2019 年 8 月 23 日
2、除息日:2019 年 8 月 26 日
3、兑付本息日:2019 年 8 月 26 日
4、摘牌日:2019 年 8 月 26 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8 月 23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4 万里债”持有人。
五、债券兑付方法
1、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
2、在本次兑付本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债券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本期债券本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3、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兑付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
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
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
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2009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
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9]47 号)以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
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
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 3999 号
联系人:张雷刚、蒋昊
咨询电话:0579-82216776
传真:0579-82212758
邮政编码:321000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地址: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506 室
联系人:叶伟锋、任诗嘉
电话:0571-87821337
传真:0571-87820057
邮政编码:310000
2、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0755-21899321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