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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润发: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2018-03-19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8-004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经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为丰富
完善产品结构,挖掘储备发展潜力,全资孙公司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灵药业”)于2018年3月1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海灵药业拟以自有资金9,600万元人民币收购万安县厚生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厚生科技”)所持有的湖南三清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清”或
“标的公司”)80%股权。本次投资完成后,湖南三清成为海灵药业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与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万安县厚生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8MA37N98U58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冰
    5、主要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
    6、经营范围:医疗器械、药品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企业咨询和管理服务;医药
产品推广、研发、技术服务;办公设备、文体用品的销售、零售批发;展览展示、会务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                         比例

      1        徐小强                                          20.00%

      2        张冰                                            40.00%

      3        江西佑华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00%
       序号                                 合伙人                    比例

         4        北京世纪通成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20.00%

                                合         计                        100.00%

       上述交易对方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三清药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792385040N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舰
       5、注册资本:51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9月19日
       7、住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冲路以北、健康南路以西
       8、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药品研发;生物制品研发;保健食品的研发;
保健品的研发;生物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1、本次转让前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万安县厚生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5,100.00             100.00%

                           合         计                  5,100.00             100.00%



       2、本次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4,080.00             80.00%

   2          万安县厚生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1,020.00             20.00%

                           合         计                  5,100.00             100.00%



       (三)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680.00

      营业利润               -260.69             -415.87                -53.08

      利润总额               -223.99             -409.63                -50.55

       净利润                -223.99             -409.63                -50.55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649.11            8,501.80              8,477.83

      负债总额               3,646.90            3,337.62              2,899.92

     所有者权益              5,002.21            5,164.18              5,577.91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万安县厚生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湖南三清药业有限公司
    1、标的公司估值: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
    2、股权转让比例:乙方向甲方转让标的公司80%的股权。
    3、股权转让价款:双方一致同意乙方转让其持有标的公司80%股权的价款为人民
币玖仟陆佰万元整,甲方按照如下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3.1 双方同意自海南三清医药有限公司清偿完毕拖欠甲方欠款之日起10日内,甲方
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叁仟万元(以下简称“第一笔款”),占标的公司的股权
比例为25%。
    3.2 双方同意在第一笔款支付之日起9个月内且标的公司完成生产工艺申报,出具甲
方认可的合格样品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贰仟万元(以下简称“第二笔
款”),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转让标的公司55%的股权。
    3.3 双方同意,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且甲方支付第一笔款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
产品的批文转移并通过环评安评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
币贰仟万元(以下简称第三笔款)。
    3.4 双方同意,产品生产成本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达到甲方的要求,并
经双方共同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确认,在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送达甲方之日起
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贰仟陆佰万元(以下简称“第四笔款”)。
    4、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标的公司无法达到甲方的要求,甲
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80日内以价款人民币玖仟陆佰万元回购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
权(以甲方实际付款金额为准),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自支付从第一笔款付
款之日至乙方将全部回购价款支付至甲方之日止的利息(以甲方已支付的每笔收购款为
基准计算)。
    5、标的公司运营:在甲方支付第一笔款后,甲方有权派驻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
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完成工商变更后,甲方成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的一个月内改
选董事会,其中甲方委派两名董事,乙方委派一名董事,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
    6、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
双方均有权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风险和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海灵药业将获得青霉素的生产工艺、批件、专利和关键设备。本次
交易有利于丰富完善海灵药业的产品结构、扩大产品覆盖领域,打开海灵药业的未来成
长空间,将进一步提升海灵药业的综合竞争实力。
    本次交易资金为海灵药业自有资金,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
响,长期将有助于提升海灵药业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实现一定的投资回报,本次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