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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润发:独立董事关于签署资产置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3-11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签署资产置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了会议资料,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本次
资产置换剥离了亏损产业,拟置入与公司战略发展具有协同效应的资产,有利于
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资产置换不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没有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公司签署资产置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履行了相
关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
表决权,表决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关于公司签署资产置换框架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后,公司应尽快与润发集团确定具体资产置换方案,完
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资产置换协议,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洪生   詹智玲   姚宁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