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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润发: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5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润
发”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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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本公司本部及下属所有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内控部从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企业文化、产品销售与货款回收、物料采购及付款、生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投资及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管理、关联交易管理、 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制度、
流程、指引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
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
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性标准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重大缺陷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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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
重要缺陷
           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
           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量标准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重要
重大缺陷
           性水平(净资产的 0.5%)。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重要
重要缺陷
           性水平(净资产的 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净资产的 0.1%)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一般
一般缺陷
           性水平(净资产的 0.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性标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
           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
           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2、违反法规,导致政府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违反管理制度或内
重大缺陷   控流程,导致重大商业纠纷、各类重大诉讼所导致损失重大的;
           3、较大程度损害整体员工的工的积极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对企业
           文化、企业凝聚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核心团队流失严重的;
           4、负面消息在整个业务领域(包括延伸至产业链)内流传,或者被全国
           性媒体及公众媒体关注,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负面影响一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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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消除的;
              5、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6、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7、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内控缺陷                              定性标准

              1、违反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导致较大损失;
              2、违反法规,导致政府部门或者监管机构的处罚或违反管理制度或内
              控流程,导致重大商业纠纷、各类重大诉讼所导致损失较大的;
              3、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导致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
  重要缺陷
              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且对公司影响较大的;
              5、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缺陷;
              6、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控缺陷                              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以上,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
  重大缺陷
              并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直接损失金额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或受到国家政
  重要缺陷
              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直接损失金额 10 万元(含 10 万元)至 100 万元,或受到省级(含
  一般缺陷    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股份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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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18 年,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合规目标、经营目标、资产安全目标和财务报告
目标,充分结合管理结构的调整与业务领域的新增,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手段、以
流程为对象、以制度为平台深入开展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体系优化建设。报告期,公
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与所处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内部控制应始终保持
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以上情况的变化及
时加以调整。公司将针对经营环境的变化情况、各项制度运行情况及内部审计部门、会
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不断调整和修正内控和风险管理等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并严格规范执行,不断强化监督检查,以保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促进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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