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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江润发: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9-016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561,599,646.28元,加上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93,594,727.86元,扣除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6,159,964.63元,减去2017年度对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
245,388,397.50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3,646,012.01元。截止
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的余额为3,995,481,998.67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稳定,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如下:
    以总股本823,988,68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实施分配方案)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2,398,868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411,994,34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35,983,020股, 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报告期内,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了股份回购。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
司累计回购股份数为10,081,371股,支付金额为73,503,855.61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
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故本次视同现金分红的总额为155,902,723.61元,占合并
报表中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67,129,550.36元的42.47%。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公司经
营情况及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不存在
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分派比例不变,
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部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