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9-019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
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
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中华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
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有关法
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司章程。 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长江润发医药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长江润发健康
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jiangRunfa Medicine 英文名称:ChangjiangRunfa Health
Co., Ltd. Industry Co., Ltd.
第四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取 第四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取
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事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 上同意。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大会审议通过: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保; 保;
(二)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二) 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
(三)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公司禁止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
为本公司法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二)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直
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
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变更及工商登记
事项。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