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润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认真、 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 同意公司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 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林洪生 詹智玲 姚宁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