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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2017-08-02  

						股票简称:兴森科技                                      股票代码:00243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7 兴森 01

                       证券代码:112548

                       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上市时间:2017 年 8 月 4 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签署日期:2017年8月




                                  1-1-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绪言

                                      重要提示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本
公司”)董事会成员已批准该上市公告书,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上市申请及相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期债券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任何保证。因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由购
买债券的投资者自行负责。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
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
券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7年3月31日)合并报表
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含少数股东权益)为249,994.94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
负债率为39.73%,母公司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28.4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2014年-2016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15,284.62万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
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本期债券上市地点为深交所,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
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是挂
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上市交易。本次债券上市前,若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业绩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本次债券双边挂牌交易,本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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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若本次债券无法双边挂牌,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债券上市前向本公司回售
全部或部分债券认购份额。本次债券上市后的流动性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在向深交所申请本次债券上市时,已与受托管理人就债券终止上市的
后续安排签署协议,约定如果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该受托管理人提供终
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信息,请仔细阅读《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上述材料已于2017年7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以及巨潮资讯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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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1、中文名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FASTPRINT CIRCUIT TECH CO. LTD

    2、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3、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5年8月9日

    4、注册资本:148,790.7504万元人民币

    5、实缴资本:148,790.7504万元人民币

    6、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
园一区2栋A座8-9层

    7、邮编:518057

    8、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陈岚

    9、联系方式:

    电话:(0755) 26074462

    传真:(0755) 26631189

    电子信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10、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1、经营范围:双面、多层印制线路板的设计、生产(生产项目另设营业场
所,由分公司经营)、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登证字第2001-079号文办)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880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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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的具体信息,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披露的《深圳市兴森快
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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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全称
    债券全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兴森01”;债券代码:“112548”)。


        二、债券发行总额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超额
配售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三、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次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6”文核准公开发
行。


        四、债券的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本公司
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超额配售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本期
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90%。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五、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次债券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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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七、债券存续期限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1、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
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最终票面
利率为5.90%。

    2、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本金于该期债券到期时一次性
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3、起息日:2017年7月19日,即本期债券发行首日。

    4、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5、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1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6、本金兑付日:2022年7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7
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
调本次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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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
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
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
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在约定的5个交易日的回售登记期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
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
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九、债券信用等级
    根据鹏元资信出具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
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公司开展定期
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募集资金的到账确认
    根据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银行提供的进账单,截至2017年7月24日,募集资
存储专户已收到本期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9,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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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债券上市与托管基本情况

      一、债券上市核准部门及文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7]473 号文同意,本期债券将于2017年8月4
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17
兴森01”,证券代码为“112548”。


      二、债券上市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登记证明,本期
债券已全部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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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状况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同时或之后颁布或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告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众会字(2015)审字第1449号、众会字(2016)审字第
1667号、众会字(2017)第21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3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17年1-3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一、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14,823.62             425,072.73              379,519.28             261,552.77
负债合计                          164,828.67             179,867.03              152,532.94              90,192.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38,447.24             234,578.84              218,953.50             171,360.51
权益合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3 月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78,176.56      293,980.52          211,947.89         167,382.52
净利润                                             4,587.16          22,357.84        15,570.75          12,572.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689.65          19,260.68        14,020.97          12,572.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2.47          22,438.28        18,496.82          15,771.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081.71          19,057.33        23,361.91           3,776.88


         二、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18                     1.11                    0.99
速动比率                                                      1.00                     0.95                    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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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42.31%                 40.19%                   34.48%
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元)                        1.58                   4.41                   7.67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38                   3.32                   3.31
存货周转率(次)                                    8.44                   8.32                   8.7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44,051.51              32,150.06                29,544.41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00                  12.55                    11.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22,438.28              18,496.82                15,771.89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5                   0.37                   0.71
每股净现金流量                                      0.13                   0.47                   0.17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应收票据期初期末平均余

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折旧摊销+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净资产收益率(合并报表口径)
                                                2017 年 1-3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月               度             度         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9%    8.50%          6.86%       7.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    6.37%          4.09%       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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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
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
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关于本期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披露的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第二节和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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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
    关于本期债券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披
露的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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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资信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
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持
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将维
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
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
级。鹏元资信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
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资信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
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
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
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
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人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资
信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
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公司网站(www.pyrating.cn)、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
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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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第九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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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
    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情况,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7月17日披露的
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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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
来资金需求,经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
经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
监会申请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
得变更。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必要的融资,以满足公司对流动
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加快企业现有产能升级改进、持续提高盈利能力和扩大市场
份额。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规范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0.99、1.11、1.18和1.25,速动比率
分别为0.81、0.95、1.00和1.05。本次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调整负债结构。短期负债占比和短期偿债风险将降低,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将有所提升,公司的偿债能力有所提升。


     (二)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

    公司以PCB业务、军品业务、半导体业务为主营业务,2016年,PCB业务的销
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6.65%。近年来公司不断增加对外投资,通过收
购企业,增强PCB产品的总体实力和海外销售能力。本次债券发行后,募集资金
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公司现金流状况得到改善,有利于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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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是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
券作为直接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固定利率的公
司债券有利于公司锁定融资成本,避免市场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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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期债券发行后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公司运转正常,未发生可能对本
期债券的按期足额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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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
区 2 栋 A 座 8-9 层

    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董事会秘书:陈岚

    联系人:陈岚

    电话:0755-26074462

    传真:0755-26631189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18 层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项目主办人:王凯、曾文强

    项目组其他人员:谢嘉乐

    电话:0755-22662000

    传真:0755-22662111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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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韩德晶

    签字律师:黄亚平、罗增进

    电话:0755-25980899

    传真:0755-25980259


      四、审计机构

    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6 楼

    负责人:孙勇

    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烽、文爱凤

    电话:021-63525500

    传真:021-63525566


      五、担保机构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28 号时代科技大厦 23 楼 2308 房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联系人:罗乐

    电话:0755-82852509

    传真:0755-82852555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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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评级人员:蒋申、王一峰

    电话:0755-82872532

    传真:0755-82870062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

    1、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0000012101200017694294

    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科技园支行

    账户户名: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755901366010605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总经理:王建军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190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总经理:周宁

    电话:0755-259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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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755-2598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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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审计报告和2017年1-3月的财务报
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担保合同和担保函;

    (八)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和2017年1-3月的财务报表(未经
审计);

    (九)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查阅地点
    自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主承销商处查阅上述备
查文件,亦可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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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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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