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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森科技:关于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03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12-052)。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邱醒亚先生决定增持公司股份,截至2018年1月25日,邱醒
 亚先生通过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西藏信托—兴森科技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
 简称“兴森科技1号”)累计间接增持公司股份25,953,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
     因兴森科技1号将于2019年8月31日到期,邱醒亚先生于2019年7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兴森科技1号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5,953,16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74%。现将具体说明与承诺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股)
 西藏信托—兴森科技1 大 宗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19年7月1日        6.22     25,953,162       1.74%
 (邱醒亚)          交易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947.28          20.80     28,351.96      19.05
  邱醒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683.31           6.51      7,087.99       4.76
                                               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263.97      14.29   21,263.97     14.29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醒亚先生于2010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至2013年6月18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邱醒亚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邱醒亚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
且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后,邱醒亚先生直接持股比例为19.0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醒亚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
司股票。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醒亚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部分股
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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