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4-30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
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对部分股权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6,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485,772,156 股变更为 485,756,156 股,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485,772,156 元减少至 485,756,156 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577.2156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575.6156
万元。 万元。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8,577.2156万股,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8,575.6156万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表明面值。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表明面值。
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无须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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