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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启明星辰: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2017-12-12  

						                                                  51/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Tel 电话: +86 21 6881 5499
                                                  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Fax 传真: +86 21 6881 7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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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关于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瑛明京法字(2017)第 BJF2010001-26 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5 层


                               邮编:100738 电话:+ 86 10 5690 7858 传真:+ 86 10 5811 622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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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致: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6]22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 (以下简称“《规则》”)等规
范性文件以及《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贵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大厦公司会议室召
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
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已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
证,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


         贵公司已承诺并保证,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
及时的,确信没有任何遗漏。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等事
实的了解,仅就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
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以上所述,本所律师根据《规则》第五条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


         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已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公
告”)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 (更正后的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分
别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会议公告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地点、会
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的登记办法
及其他相关事项等内容。会议公告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本次会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贵公司在本次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公告。


         (二) 本次会议的召开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
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大厦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严立先生
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及其他事项均与会议公告披露
一致。


         经适当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
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
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等相关内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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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登记资料,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共 1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 351,797,865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39.232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349,045,323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38.92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2,752,542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0.3070%。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名,代表股份 25,409,799 股,占贵公司股本总数的
2.83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2,657,257 股,占贵公司总股份
的 2.52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52,542 股,占贵公司总股份的 0.3070%。


         (二)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除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外,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
人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适当查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本所律师
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贵公司本次会议就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拟审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推举股东代表严立和张媛、
监事代表王海莹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并由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3.1          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5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6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7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1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8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2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9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10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8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19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11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2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3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51,797,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5,409,7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与会议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会议不存
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会议未发生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会议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
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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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本次会议决议一并予以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无副本。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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