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11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8-034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6,692,5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 44,834,629.35 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人民币 57,514,549.80 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转增
不送股;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96,692,58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56 王佳
2 00*****931 齐舰
3 01*****662 严立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4 08*****129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
5 08*****743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9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
大厦一层
咨询联系人:钟丹、刘婧
咨询电话:010-82779006
传真:010-8277901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