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启明星辰:关于公司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9-010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的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 7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
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杭州合众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众数据”)、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公
司”)、北京网御星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御星云”)、北京赛搏长城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搏长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2018 年 9 月 10 日,合众数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
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81156)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2,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00%
    6、产品期限:181 天
    7、起息日:2018 年 9 月 12 日
    8、到期日:2019 年 3 月 12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在到期日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存款账户本金
及收益划转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
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
存款、现金、同业借款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
    11、资金来源:合众数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合众数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
理、投资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降低。
    (2)市场风险:本结构性存款的收益情况仅根据挂钩指标的表现情况确定,
如果在实际投资期限内,挂钩指标向不利方向变动,则客户可能面临收益降低的
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期限结构设计,客户不得提
前部分支取或全额赎回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得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辖
属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质押该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在产品存续期内如
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投资期与资金
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4)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本产
品说明书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
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杭
州银行对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5)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期至起息日,
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杭州银行
有权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
    (6)再投资风险:如杭州银行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则本结构性存
款产品的实际投资期限可能小于名义投资期限,存在产品资金再投资收益达不到
期初预期收益的风险。如果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客户将无法实现期初
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杭州银行按照本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
定,发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付息、到期清算、提前终止、突发事件等信息公告。
客户应根据约定及时通过特定客户经理查询。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
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
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杭州银行的有效联
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杭州银行,如客户未及时告知杭州银行联系方式变更
的,杭州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客户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客户
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
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
影响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结构性存
款产品的资金安全。在此情况下,杭州银行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收益。
    14、合众数据本次出资 2,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0.63%


    (二)2018 年 9 月 12 日,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使用自
有资金 1,000 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6 个月(2681183467)
    2、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1,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20%
    6、产品期限:182 天
    7、起息日:2018 年 9 月 12 日
    8、到期日:2019 年 3 月 13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日当日支付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挂钩标的为三个月期限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3M Shibor)
    11、资金来源:合众数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无关联
关系
    13、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
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
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
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
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
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
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
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
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障,
在观察日 shibor 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条件(观
察日当天 3M Shibor 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
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际持有天数计算收益,客户实际
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
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
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
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
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
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
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
至客户结算账户。
    14、合众数据本次出资 1,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0.31%


    (三)2018 年 12 月 12 日,网御星云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
园区支行签订《北京银行对公客户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元
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北京银行对公客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5,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00%
    6、产品期限:65 天
    7、起息日:2018 年 12 月 12 日
    8、到期日:2019 年 2 月 15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当日(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支付本金,到
期日(北京银行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支付利息,本金及利息支付币种与结构
性存款本金币种相同。
    10、投资方向和范围:结构性存款计划下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
交易所及其他交易场所交易的各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具体投资品种包括存/
拆放交易、同业存款交易、同业借款交易、国债、金融债、企业债、银行次级债、
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交易、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
让存单、回购/逆回购交易等;同时通过主动性管理,运用结构简单、风险较低
的相关金融工具提高产品收益率。挂钩标的为 3 个月美元 LIBOR 利率。
    11、资金来源:网御星云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网御星云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产品不成立的风险:发生下述任一情形,北京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
成立,客户将承担本产品不成立的风险:①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产品不成立的条件
(如有);②本产品募集期结束时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必要的规模上限或/及下限;
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政策或要求出现重大变更,或者金融市场情
况出现重大变化,经北京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协议规定向客户提供本产
品。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市场利率可能发生变化,关联
标的价格走势可能对产品结构不利,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资产的市场价格
也可能发生不利变化,这些都可能使客户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他方式运用资
金而产生的收益,甚至可能使客户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不允许客户提前终止或仅允许客户在特定期间并
按照特定要求提前终止(具体以本协议中产品要素相关约定为准),客户需要资金
时不能随时变现,可能使客户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提前终止及再投资风险:结构性存款期限内,如果北京银行认为有必
要,有权随时提前终止本产品,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本产品的实际结构性
存款天数可能小于预定的结构性存款天数,客户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并且可能届时面临较差的再投资环境和机会。
    (5)信息传递风险:客户可根据结构性存款合同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
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由于客户原因所致联系信息有误、客户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
解本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另外,客户预留在北
京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北京银行;如客户未能及时告知,北
京银行很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
担。
    (6)法令和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政
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将影响本产
品发行、投资、兑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进而可能造成本产品的收益降低。
    (7)变现及延期风险:如本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存在非货币资产,则本
产品可能面临资产的变现困难、变现价格不定、变现时间难以控制等风险,进而
可能造成客户的收益降低。
    (8)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
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金融市场危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变化、重大政治
事件、银行系统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
算机病毒攻击及其它非北京银行故意造成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成
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
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
北京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特别提示:①客户在做出投资决定、签署本协议之前,应仔细阅读本
协议的全部条款与内容,注意投资风险,了解本产品的具体情况和投资风险与收
益状况,如有任何疑问即应向北京银行或其他权威机构进行咨询及寻求解释。②
客户应仅在确认其具有识别及承担相关风险的能力、确认已从北京银行获得令其
满意的信息披露且确认拟进行的产品交易完全符合其本身从事该交易的目的之
后,才可叙做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
    14、网御星云本次出资 5,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1.57%
    (四)2018 年 12 月 26 日,安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了理财
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80857)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10,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05%
    6、产品期限:36 天
    7、起息日:2018 年 12 月 27 日
    8、到期日:2019 年 2 月 1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
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USD3M-LIBOR 挂钩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
    11、资金来源:安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安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无关联
关系
    13、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理财产品成立之初
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理财产品的客户不
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理财产品成
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
财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理
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原
因,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
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
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产
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
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
权实现的理财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理财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
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理财收益
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
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
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
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
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
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14、安全公司本次出资 1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3.15%


    (五)2018 年 12 月 26 日,安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了理财
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80859)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10,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30%
    6、产品期限:90 天
    7、起息日:2018 年 12 月 27 日
    8、到期日:2019 年 3 月 27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
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USD3M-LIBOR 挂钩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
    11、资金来源:安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安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无关联
关系
    13、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理财产品成立之初
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理财产品的客户不
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理财产品成
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
财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理
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原
因,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
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
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产
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
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
权实现的理财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理财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
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理财收益
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
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
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
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
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
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14、安全公司本次出资 10,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3.15%


    (六)2019 年 3 月 13 日,赛搏长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
支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自有资金 1,000 万元购买了理
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SDGA190324)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1,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82%
    6、产品期限:92 天
    7、起息日:2019 年 3 月 14 日
    8、到期日:2019 年 6 月 14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支付
结构性存款本金及收益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结构性存款销售所汇集资金作为名义本金,并以该
名义本金的资金成本与交易对手叙作投资收益和 USD3M-LIBOR 挂钩的金融衍
生品交易
    11、资金来源:赛搏长城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赛搏长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无
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
    (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产品运行期间,市场未按照理财产品成立之初
预期运行甚至反预期运行,客户可能无法获取预期收益,甚至可能出现零收益;
    (2)流动性风险:理财期限内,除非另有约定,投资本理财产品的客户不
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3)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若由于理财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理财产品成
立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未能投资于理
财合同所约定投资范围,或本理财产品在认购期内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可能对理
财产品的投资收益表现带来严重影响,或发生其他导致本理财产品难以成立的原
因,经银行谨慎合理判断难以按照理财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银行有
权但无义务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客户将承担投资本理财产品不成立的风险;
    (4)通货膨胀风险:有可能因物价指数的上升导致产品综合收益率低于通
货膨胀率,即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5)政策风险:因法规、规章或政策的原因,对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产
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6)提前终止风险:当银行本着为客户锁定收益或减少损失的原则视市场
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客户可能获取低于预期的收益,且银行行使提前终止
权实现的理财收益并不必然高于产品正常到期实现的理财收益;
    (7)延期支付风险:在发生政策风险或本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金融衍生品
交易延期的情况下,银行会向有关责任方行使追偿权,因此可能会导致理财收益
延期支付;
    (8)信息传递风险:银行按照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
信息披露公告。客户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主动、及时登陆银行网站获取相
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
户自行承担;
    (9)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
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网络、系统故障等因素)
可能致使理财产品面临损失的任何风险
    14、赛搏长城本次出资 1,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0.31%


    (七)2019 年 3 月 12 日,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挂钩人民币黄金)产品协议》,使
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6 个月(挂钩人民币黄金)
    2、产品类型:价格结构型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2,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85%-3.95%
    6、产品期限:181 天
    7、起息日:2019 年 3 月 15 日
    8、到期日:2019 年 9 月 12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日当日支付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挂钩标的为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合约收盘价(以
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11、资金来源:合众数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无关联
关系
    13、风险揭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
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
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终止权,
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
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www.bankcomm.com,
下同)或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应根据本产
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
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影响客
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
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
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全保证,
若观察日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合约收盘价与收益起算日(产品成立且成功扣
划客户认购资金的,以产品成立日作为收益起算日,下同)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合约收盘价之比小于或等于 118%,则整个存续期客户获得的年化收益
率为低端收益率,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客户应得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IT 系统
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非银行所
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
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
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
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行有权提
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客户产品资金划付
至客户结算账户。
    14、合众数据本次出资 2,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0.63%


    (八)2019 年 3 月 15 日,合众数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 5,000 万
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杭州银行“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90747)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3、理财币种:人民币
    4、认购总额:5,000 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01%
    6、产品期限:365 天
    7、起息日:2019 年 3 月 15 日
    8、到期日:2020 年 3 月 14 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到期后,客户支取本金时
杭州银行一次性分配截止至实际到期日已实现的收益。如杭州银行提前终止本产
品,则按本说明书约定条款计算并一次性支付收益。
    10、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部分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
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存款等,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回购、拆借、
存款、现金、同业借款等,获得持有期间收益。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收益与上海
黄金交易所 AU9999 的表现值挂钩,客户实际收益取决于上海黄金交易所
AU9999 收盘价在观察日的表现。
    11、资金来源:合众数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2、关联关系说明:合众数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无关联关系
    13、风险揭示:如杭州银行提前终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则产品的实际投资
期限可能小于名义投资期限,存在产品资金再投资收益达不到期初预期收益的风
险。
    14、合众数据本次出资 5,000 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1.57%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的《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原则、审批权限、实施流程、
部门分工等方面做了规定,以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
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等情况,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
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进行相应
账务处理;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
亏等情况,督促财务部门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
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应对措施;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2 个月内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金额共计 280,000,0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 8.81%。


    六、备查文件
    1、合众数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签订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协议》;
    2、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于 2018 年 9 月 12 日签
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议》;
    3、网御星云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签订的《北京银行对公客户结构性存款协议》;
    4、安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签
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5、安全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签
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6、赛搏长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山支行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签订的《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
    7、合众数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签
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挂钩人民币黄金)产品协议》;
    8、合众数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签订的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