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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闰土股份: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赵国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8月21
日收到公司股东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其中持有本公司股份 2,967,53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3869%)的董事、
副总经理赵国生先生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65%)。
    公司于近日收到赵国生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赵国生先生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股份 390,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09%,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其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8.676     390,200      0.0509%
 赵国生
                合计              -                 -      390,200      0.050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967,534    0.3869%        2,577,334    0.3360%

 赵国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1,884    0.0967%         351,684     0.04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25,650    0.2902%        2,225,650    0.290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赵国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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