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股份: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17-12-15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董事阮加春先生、董事徐万福先生、董事阮兴祥先生、董事赵国生先生和财
务总监周成余先生、监事会主席张志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收到公司股东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于近日收到阮加春先生、徐万福先生、阮兴祥先生、赵国生先生、周成
余先生、张志峰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止 2017 年 12 月 13 日,上述
股东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一、预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阮加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 1.9557%)。
2、徐万福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7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0.3520%)。
3、阮兴祥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0.1304%)。
4、赵国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
1
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 0.0965%)。
5、周成余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61%)。
6、张志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 2017 年 9 月 13 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61%)。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赵国生 集中竞价 2017 年 10 月 27 日 18.68 390,200 0.0509%
赵国生 集中竞价 2017 年 10 月 30 日 17.89 17,000 0.0022%
赵国生 集中竞价 2017 年 10 月 31 日 17.78 10,000 0.0013%
2、截止 2017 年 12 月 13 日,除赵国生先生根据其减持计划发生上述减持行
为外,其他预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均未发生减持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因市场环境等原因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阮加春先生、徐万福先生、阮兴祥先生、赵国生先生、周成余先生和张
2
志峰先生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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