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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闰土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
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
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关于修订
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3、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
    4、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
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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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
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
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
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以上报表项目列报的调整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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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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