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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闰土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陈贺梅述职报告2019-04-2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陈贺梅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较好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
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做述职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
会议,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2018 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程序。本
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审议的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确认公司 2017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2、在 2018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搜寻董事、独立董事合适人
选,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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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的战
略规划、财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公司高管进行了有效的交流沟通,对公司的重大事
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调查的累计时间超
过 10 天。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
认真调研,了解各项交易是否有失公允,是否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
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
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8 年度独立董事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
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增强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报告人:
                                                           陈贺梅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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