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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业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9-11-21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19-64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岗位调整已不符合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 2018 年度个人
绩效考核未达到或部分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上述
3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244,430 股,
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7,570 股,回购注销预
留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60 股,回购价格均为 6.05 元/股。详见
2019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回 购 注 销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的 议 案 》,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因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
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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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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