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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业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002441           证券简称:众业达            公告编号:2020-04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9 年 1 月 7 日,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8 亿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8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笔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2、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4 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1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6,549,909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21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1,224,297.89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764,527.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1,459,770.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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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1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 年 3 月 22 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6]G1504280063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及使用情况如下: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截止2020年1月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10日累计投入金
                                                                         注1               注2
                                             (万元)         (万元)          额(万元)
         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系统建设                                                3,277.66
 1                                               42,528.36        5,313.47
         项目                                                                      (已结项)

 2       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                    28,594.07       45,970.00           16,684.83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49,838.96           51,874.77

                  合计                      101,122.43        101,122.43          71,837.26


       注 1: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及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24 日

 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装式纯电动客车充电

 系统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035.81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7.18 亿元,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 3.09 亿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

 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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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4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如果因

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董事长负责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

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使用 1.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

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565.5 万元。
    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属于工业电气分销行业,行业特点是
固定资产少,需要的流动资金多。公司从供应商采购产品采用买断式购入,供应
商给予公司一定的信用额度但信用期不超过 1 个月;公司销售给客户一般需要
1-2 个月的回款期,加上为满足客户的及时需求和快速反映,公司适当加大了产

品库存。而且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以现金为主,而收
取的销售款中,银行承兑汇票较多,导致票据贴现较多。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
以及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非
常必要。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前,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风险投
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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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

    2、同意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4 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1、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

    2、同意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4 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认为:“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
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3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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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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