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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8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4-03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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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俞菊美                 董事                  异地会议                  通讯表决
    蒋殿春                 独立董事              异地会议                  通讯表决
    公司负责人刘江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英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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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962,275,697.02               3,130,442,596.19                         -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25,136,809.75               1,139,848,041.98                         -1.29%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72,614,832.44                    16.30%        1,950,880,364.70               1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04,084.17                    183.24%           3,090,744.84               -71.4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17,213.69                    -48.71%          -4,967,657.31              -282.8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0,162,028.21               82.2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                  200.00%                  0.006               -73.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                  200.00%                  0.006               -73.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1%                   -0.69%                  0.27%                0.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79,775.1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3,154,490.3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30,193.1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306,056.41

合计                                                                             8,058,402.15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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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18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江山           境内自然人               50.34%     241,654,287        181,240,715

俞菊美           境内自然人               12.60%      60,463,200         45,347,400

刘红山           境内自然人                2.27%      10,909,713                  0

刘河山           境内自然人                1.87%       8,965,713          6,724,285

张席彬           境内自然人                1.67%       8,000,000                  0

杨向东           境内自然人                0.38%       1,804,527                  0

江浩             境内自然人                0.32%       1,551,087          1,163,315

王慷             境内自然人                0.26%       1,245,000                  0

石小君           境内自然人                0.23%       1,127,749                  0

刘锡珍           境内自然人                0.21%       1,03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刘江山                                                                   60,413,572 人民币普通股           60,413,572

俞菊美                                                                   15,115,800 人民币普通股           15,115,800

刘红山                                                                   10,909,713 人民币普通股           10,909,713

张席彬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

刘河山                                                                    2,241,428 人民币普通股            2,241,428

                                                                                      人民币普通股          1,804,527
杨向东                                                                    1,804,527
                                                                                      人民币普通股

王慷                                                                      1,2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45,000

石小君                                                                    1,127,749 人民币普通股            1,127,749

刘锡珍                                                                    1,0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0,000

孟蕾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刘河山先生、刘红山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刘江山先生的
                                  胞弟,刘河山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截止报告期期末,三人分别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50.34%、1.87%和 2.27%;公司董事俞菊美女士、董事江浩先生期末分别持有本公司
明
                                  12.6%和 0.32%的股份,江浩先生是俞菊美女士之长子。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
                                  名股东之间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相互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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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35446.78万元,减少比率达到69.87%,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致使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24550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净流出20132万元和经营活动产生净流入8016万元共同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比率为52.61%,主要系留抵的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5218万元,增长比率为53.49%,主要系当期在建聚偏佛乙烯项目增加投资所致。
     无形资产:期末增加5626.59万元,增幅比率为96.36%,主要系收购桦甸市常山铁矿增加采矿权所致。
     商誉:增加967.04万元,增幅比率为36.10%,主要系收购桦甸市常山铁矿100%股权产生。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726.01万元,增幅比率为37.22%,主要系当期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新增常山铁矿可弥补亏损等事
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增加金额142.56万元,增幅为51.36%,主要系新收购的子公司桦甸市常山铁矿有限公司原挂账应付职工
薪酬,该笔薪酬发生还需履行一定的确认程序。
     其他应付款:增加金额814.56万元,增幅为69.80%,主要增加应付王辉林600万元所致。2014年9月2日,桦甸市常山铁矿
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王辉林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停下达成和解,根据民事调解书(2014)吉民二中字第59号的约定,桦
甸市常山铁矿有限公司应支付给王辉林1600万元,截至9月30日,桦甸市常山铁矿有限公司向其支付1000万元,尚余600万元
待支付。
     该诉讼事项本公司已在2014年1月7日、2014年半年报中分别进行了披露,对该诉讼事项,桦甸市常山铁矿有限公司在2013
年确认了2345万元的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50%,系长期借款因为归还日期临近重分类计入本科目所致。
     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139.8万元,系根据规定正常提取。
     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166.39万元,增幅比率为35.42%,主要系当期销售收入增加使得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1.18%,主要系根据应收账款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主要减少360.32万元,主要系当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大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203.85万元,主要系公司外供电量减少,用以计算退税的依据减少所致。


二、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作为公司董事、
                                      刘江山、俞菊   高级管理人员
                                      美、刘河山、江 的股东刘江山、
                                                                                    作为董事、高管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浩、马宝亮、孟 俞菊美、刘河                                    正常履行
                                                                                    期间,长期。
                                      奎、徐刚、管亮 山、江浩、马宝
                                      及魏亮         亮、孟奎、徐刚、
                                                     管亮及魏亮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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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
                                                    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发行人股
                                                    票数量占其持
                                                    有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
                                                    过 50%; 遵守
                                                    公司章程对董
                                                    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作出的其
                                                    他限制性规定。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三、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70.00%   至                       -50.00%
度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85    至                           975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51.05

                                            本年度 1-9 月虽然销售收入增长了 15%,但毛利率下降了 2.44 个百分点,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致使公司经营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的下降,预计这种低毛利率的趋势
                                            不会再在四季度有向好的改变。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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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