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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7-09-14  

						证券代码:002442           证券简称:龙星化工             公告编号:2017-053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涉及收购资产的重大事

项,该事项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和《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经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已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2017 年 5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7 日、2017 年 6 月 14 日、2017 年 6 月

15 日、2017 年 6 月 22 日、2017 年 6 月 29 日、2017 年 7 月 6 日、2017 年 7 月

13 日、2017 年 7 月 14 日、2017 年 7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2017-023、2017-025)、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6)、《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17-027、2017-028、2017-029、2017-030)、《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和《龙星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后 3 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

牌的议案》,并获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筹划各类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并预计在 2017 年

11 月 1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2017 年 7 月 29 日、2017 年 8 月 5 日、2017 年 8

月 10 日、2017 年 8 月 17 日、2017 年 8 月 24 日、2017 年 8 月 31 日、2017 年 9

月 7 日披露了《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延期

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2017-038)、《龙星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和《龙

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2017-050、2017-051、2017-052)。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本

公告日,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

进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基于尽职调查的情况对本次重组方案做进一步的论证

和完善。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

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开市
起继续停牌。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性、继续停牌合理性和六个

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

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