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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星化工: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及高管辞职的意见2018-04-1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及高管辞职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作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董事及高管辞职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庞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吕勤燕女士申请辞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吴洁平女士申

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不

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庞雷先生、吕勤燕女士、吴洁平女士的董事辞职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新任董事就职前,

原董事继续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尽快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上述人员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不会

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并认可他们的自主选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高管辞职的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何继江               胡定核               邱   峻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