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洲管道: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6-2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洲管道
股票代码:002443


信息披露义务人: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 24 号亚欧国际小区 7 号楼 4 单元 402
室-034 号
通讯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 24 号亚欧国际小区 7 号楼 4 单元 402
室-034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概况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及仲裁情况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9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
的情况 ................................................................................................................................. 10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 10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计划 ............................................................................................................................. 11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 11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2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2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实施情况 ......................................................................... 12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3

第五节资金来源 ................................................................................................................. 14

一、本次股份增持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 14

二、资金来源 ..................................................................................................................... 14

第六节后续计划 ................................................................................................................. 15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 15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
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5

                                                                    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 15

四、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 16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化 ............................................. 16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变化的计划 ............................................................. 16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6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7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8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8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9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
公司股份的情况 ................................................................................................................. 21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2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 24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 27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28




                                                               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金洲管道、上市公司                    指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股份转             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增持。本次权益
                                      指
让                                             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金洲管
                                               道的第一大股东。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准则第 15 号》                      指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准则第 16 号》                      指       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 24 号亚欧国际小区 7 号楼 4 单元
   注册地址
                   402 室-034 号
   法定代表人      孙进峰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4004MA77C7CX7K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
   经营范围        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3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3 月 30 日至 2037 年 3 月 29 日

   股东名称        孙进峰、封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甲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巧思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友谊西路 24 号亚欧国际小区 7 号楼 4 单元
   通讯地址
                   402 室-034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




                                        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孙进峰             封堃                   李巧思

                                                          90%


                                                      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甲木投资
              30%               30%           15%     管理有限公司


                                                          25%




                     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孙进峰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30%的股权,封堃持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30%的股权,李巧思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拥有信
息披露义务人4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2017年4月1日,孙进峰、封堃与李巧思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在对金洲管道行使股东权利的过程中,协议
各方的意见保持一致,并推选孙进峰代表协议各方行使股东权利;孙进峰在代表
协议各方行使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内容前,应与协议各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做出正式决策;在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时,
由孙进峰决定,并采纳孙进峰的意见为一致意见。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不
影响协议各方各自股份的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利润分配权、公司资本
公积金等转增的股本、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的返还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应享有
的其他财产权益。
    一致行动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一致行动的期限直至各方均不再直接或间接
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任何股权和金洲管道的任何股份或者只有一方持有前述
股权或股份时为止。
    协议各方承诺: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全部或部分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益委托第三方
行使;在协议转让完成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直接或
                                      6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间接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金洲管道的股东权益委托第三方行使;各方作为一致行动
人及共同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行使股东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信息披露义务人和金洲管道的利益,不得影响信
息披露义务人和金洲管道的规范运作。
      综上,孙进峰、封堃与李巧思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孙进峰,1986年生,身份证号:210281198604******,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及约克大学,研究生学历,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先后供职于KPMG、九鼎投资和方正集团等机构,现任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中海石油金洲管道有限公司董事,世能氢电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封堃,1984年生,身份证号:370303198412******,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具备律师执业资格。先后执业于北京观韬
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方悟律师事
务所主任,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李巧思,1989年生,身份证号:230206198901******,中国国籍,无其他国
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学历,自由职业,从事各类投资业务,未在任何企业任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核心
业务及关联企业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及关联企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霍尔果斯花果树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

  1      股权投资有限公    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        100%

         司                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企

         世能氢电科技有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                                                                       25%
         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从事计算机科技、电子科技、智能科技、新

                            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涉及外资负面清单业务除

         上海登临科技有     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游戏软件除外),
  3                                                                            18.42%
         限公司             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配套服

                            务。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以及各个核心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情况
如下:
      (1)孙进峰持股情况
      除持有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外,孙进峰不存在其他对外投
资情况。
      (2)封堃持股情况

              律所名称                                       发证日期

         北京方悟律师事务所                              2018 年 2 月 22 日

      (3)李巧思持股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
         宁波梅山保税港
                            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1      区甲木投资管理                                                         90%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
         有限公司
                            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概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不足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信息披露义务人

                                          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中诺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编号
 “中诺宜华审字(2018)第 B-77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
 务人 2017 年度的相关经营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996,386,328.92
            总负债                                       506,806,045.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9,580,283.41
            资产负债率                                            50.86%
                     项目                          2017 年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10,419,716.59
            净利润                                       -10,419,716.59
            净资产收益率                                          -2.1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与证券市
 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地区
姓名      曾用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国籍
                                                           住地      的永久居留权
                    执行董                                北京市
孙进峰       无               210281198604******   中国                    无
                   事、经理                               海淀区

                                                          北京市
王振宇       无      监事     342422199411******   中国                    无
                                                          通州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相
 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更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17年3月30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孙进峰持
有信息披露义务人30%的股权,封堃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30%的股权,李巧思通过
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方式合计拥有信息披露义务人40%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2017年4月1日,孙进峰、封堃与李巧思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孙进峰、
封堃与李巧思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在对金洲管道行使股东权利
的过程中协议各方的意见保持一致。




                                     10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在 2018 年这个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继续立足管道行业,扎实做好
本职工作,推动上市公司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同时致力于通过
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防范可能发生的股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
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基于对国家经济、民族工业的长期看好以及对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
内暂无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的计划,但不排除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
     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经执行董事
决策,同意本次权益变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通过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暨未
来 6 个月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106),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增持之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将继续从二级市场上择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比
例为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11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洲管道 78,746,788 股股份,
占金洲管道总股本的 15.1280%,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金洲管道的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洲管道 104,773,820 股股份,
占金洲管道总股本的 20.1281%,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金洲管道的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情况

    1、2017年12月28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
合计5,2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12月30日《关于大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未来6个月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

    2、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合
计5,2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1月5日《关于大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3、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5,2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1月11日《关于大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4、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2月7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5,2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2月8日《关于大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5、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6月2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5,205,432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6月28日《关于大股东
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1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公司通过本次权益变动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1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资金来源

    一、本次股份增持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本次自 2017 年 12 月 28 日增持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陆续从二级市场上
增持金洲管道 26,027,032 股,交易价格均价为 8.5857 元/股。


    二、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所支付的资金全部来源于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
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
取资金的情形。




                                       1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或者调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上市公司发展需要,以改善
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为目标,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
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届时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

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

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以保证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为己任,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有对上市公司或者其他子公司的
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合作的计划,或是购买、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
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改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计划。但不排除公司未来出于业务发展或优化公司治理的考虑,对个
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的可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就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的任何合同或默契。




                                       1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
款进行修改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因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
义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发展需
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
定程序和义务。


     五、是否拟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做出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金洲管道现有员工聘用计划
做出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出现前述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变化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金洲管道分红政策进行调整
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金洲管道业务和组织结
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但是为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促进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对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
行必要的调整。如果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16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保证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资产、
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于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下称“关联企业”)。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完全独
立。
       3、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
序进行,不得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
业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及关联企业。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关联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关联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1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企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
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公司及关联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
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业务上不存在竞争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者潜在
的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洲管道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金洲管道的第一大股东。如未来信息
披露义务人与金洲管道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1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二十四个月内,除与收购上市公司的交易相关的事项
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
市公司未发生以下重大交易:
       (1)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
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2)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3)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
他任何类似安排;
    (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1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此次增持金洲管道首日,即2017年12月28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买卖金洲管道股票的情况如下:
    1、2017年4月7日金洲管道股东金洲集团及俞锦方先生、沈淦荣先生、徐水
荣先生、周新华先生、顾苏民先生、吴巍平先生、沈永泉先生、钱利雄先生与信
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4月7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及2017年5月8日签订的补充
协议,将其合计持有金洲管道52,719,761股股票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于
2017年6月2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占金洲管道总股本的10.1280%,成为金洲管道
的第一大股东。(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6月6日《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
    2、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7月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5,2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7月6日《关于大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未来6个月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3、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8月3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5,205,444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8月31日《关于大股东
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
    4、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11月1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合
计5,205,382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11月16日《关于大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1)。
    5、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
合计5,205,401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12月1日《关于大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3)。
    6、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公司股份合
计5,2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详见巨潮资讯网2017年12月18日《关于大
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




                                    20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此次增持金洲管道首日,即 2017 年 12 月 28 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
易系统买卖金洲管道股票的情况。




                                     21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
露义务人经营会计年度仅 2017 年度。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经北京
中诺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中诺宜华审字(2018)第
B-77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7 年的财务情况如
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504,023.60     短期借款                                    -

短期投资                            -    应付票据                                    -

应收票据                            -    应付账款                                    -

应收账款                            -    预收账款                                    -

预付账款                7,089,246.32     应付职工薪酬                                -

应收股利                            -    应交税费                                    -

应收利息                            -    应付利息                                    -

其他应收款                          -    应付利润                                    -

存货                                -    其他应付款                506,806,045.51

其中:原材料                        -    其他流动负债                                -

在产品                              -    流动负债合计              506,806,045.51

库存商品                            -    非流动负债:

周转材料                            -    长期借款                                    -

其他流动资产                        -    长期应付款                                  -

流动资产合计            7,593,269.92     递延收益                                    -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负债

长期债券投资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长期股权投资          988,793,059.00     负债合计                  506,806,045.51

固定资产原价                        -

减:累计折旧                        -

                                          22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资产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在建工程                             -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所有者权益

无形资产                             -    实收资本                      500,000,000.00

开发支出                             -    资本公积                                      -

长期待摊费用                         -    盈余公积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未分配利润                    -10,419,716.59

非流动资产合计         988,793,059.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9,580,283.41

资产总计               996,386,328.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96,386,328.92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减:营业成本                                                                     -

税金及附加                                                              250,000.00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10,178,299.62

财务费用                                                                 -8,583.03
其中:利息费用(收入以“中:号填列)                                     -8,583.03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投号填列)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营号填列)                                 -10,419,716.59

加:营业外收入                                                                   -

其中:政府补助                                                                   -

减:营业外支出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利号填列)                             -10,419,716.5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净号填列)                                 -10,419,716.59


                                           23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权益变动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
供相关文件。




                                     2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孙进峰




                                             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2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曾文林        刘国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周     跃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26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区府南路 388 号金洲管道公司证券部




                                     2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所在    浙江湖州
                     司                                      地

股票简称             金洲管道                                股票代码        00244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友
                     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
                                                             人注册地        谊西路 24 号亚欧国际小区
                     公司
                                                                             7 号楼 4 单元 402 室-034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有   √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人是否为上市
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人是否拥有境    是   □        否 √
                     是     □      否 √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内、外两个以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市公司持股 5%以上                                            上上市公司的    数
                                                             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78,746,788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5.128%
行股份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26,027,032 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5 %




                                                   28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否 √
存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继续增持                持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是 □          否√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是 √          否 □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          否 □
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是 □          否 √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          否√
份的表决权




       (以下无正文)




                                                2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霍尔果斯万木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孙进峰




                                               签署日期:2018 年 6 月 27 日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