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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参股公司杭州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其控股子公司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杭州昆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18-01-3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参股公司杭州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意其控股子公司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国自机器

人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杭州昆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之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发出前,收到了《关于参股公
司杭州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其控股子公司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
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杭州昆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对该交易事项的专
项报告,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对该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调整是基于其现状和未来经营发
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造成不利影响。
    2、本次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参股公司杭
州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其控股子公司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
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杭州昆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
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亚尔:                  黄爱华:                  叶小珍:




                                                     2018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