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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1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
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有关资料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和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修订《杭州巨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修订《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是根据近期国内证
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朱亚尔:                  黄爱华:                  叶小珍: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