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巨星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爱华)2019-04-29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爱华)


    本人作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度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在会议期间,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
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召开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13                13             13             0           0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三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一)2018 年 1 月 30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
公司副总裁、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参股公司杭州伟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其
控股子公司中易和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给杭州昆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会议以下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4、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18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关于开展 2018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三)2018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会议以下
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通过全资子公司欧洲巨星公司收购 Lista Holding AG 100%股权的
独立意见;
    2、对关于受让杭州联和机械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会议以
下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2、关于 2018 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11 月 21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会议
以下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独立意见。
    (七)2018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会议
以下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的独立意见。
    以上各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和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18 年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
议,并以专门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
控。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如业务发展情况、财务运作情况、风险控制方面,本人详实听取有关汇报,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有力的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中小投
资者利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推动公司法人治理,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本人对于需经董事审议
的议案,认真的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
    (二)加强自身学习。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
及时反馈给公司,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层的沟通,不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
学性,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
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自己应有的作用。最后,我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
理层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爱华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