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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星科技: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444             证券简称:巨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19 年公司及其下
属子公司将向关联企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及其下
属子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2,312
万元;向关联企业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自机器人”)销
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7,320 万元;向关联企业上海
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铼锘光电”)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
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向关联企业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达西德宝”)销售产品、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
易金额不超过 1,250 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
纳科技”)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向关
联企业杭州魅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奇科技”)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
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665 万元;向关系企业深圳市信驰达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驰达”)销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向关联企业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星精密”)销
售产品、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及租赁资产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400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
     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元: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占同类业务
                                            或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
                                             2,262       1,801.59       0.19%
                     司
                     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
                                             7,320       10,221.70      1.07%
                     有限公司
                     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
                                              200          2.76         0.00%
                     限公司
巨星科技及其下属
                     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
子公司向关联企业                             1,200        753.55        0.08%
                     仪器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采购商品
                     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
及接受劳务                                     50         13.21         0.00%
                     限公司
                     杭州魅奇科技有限公
                                              665        1,468.34       0.15%
                     司
                     深圳市信驰达科技有
                                               50                       0.00%
                     限公司
                            小计             11,747      14,261.13      1.49%
                     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
                                               50         17.44         0.81%
                     仪器有限公司
巨星科技及其下属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
                                               50         13.95         0.65%
子公司向关联企业     司
租赁资产             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
                                              400                       0.00%
                     限公司
                            小计             500.00       31.40         1.45%
                            总计             12,247      14,292.5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礼敏

     注册资本:陆亿壹仟捌佰捌拾伍万肆仟壹佰捌拾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和府路 666 号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叉车等工业车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 309 号 2 幢 3 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洪波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智能服务机器人、智能系统、电气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计
算机设备、电子设备、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智能工程、自动化工
程的集成、技术咨询及工程建设;计算机、电子设备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铼锘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 128 号 11 号楼 C 座 21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陆俭
    注册资本: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光电、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
询;光电仪器的制造及维修;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常州华达西德宝激光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 16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45 万美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激光水平仪及其他测量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
自产产品。许可经营项目:无。


    5、杭州微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天堂软件园 A 幢 11 楼 F 座
    法定代表人:姚嘉
    注册资本:壹仟柒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 年 06 月 01 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服务: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货物进出口;批发、零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计算机
软硬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
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6、杭州魅奇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197 号 2 幢 144 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嘉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电
子产品、集成电路;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集成电路,(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深圳市信驰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宝安互联网产业基地 A 区八栋二楼 202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凯
    注册资本:183.67 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
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嵌入式产品的生
产加工。
    8、杭州巨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 22 号大街
    主体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独资)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 1000 万美金
    经营范围: 生产:充电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二)关联关系
   1、杭叉集团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
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为杭叉集团董事,董事王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
为一致行动人;
   2、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董事徐筝女士、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国自
机器人的董事,董事王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3、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财务总监倪淑一女士、监事余闻天先生、董事
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铼锘光电股东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董事,董事王
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4、公司董事长仇建平先生、财务总监倪淑一女士、监事余闻天先生、董事
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华达西德宝股东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董事,董事
王玲玲女士与董事长仇建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5、微纳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为微纳科技的董事;
   6、魅奇科技是公司的参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思远先生是魅奇科技股东、监
事;
   7、信驰达是公司参股公司微纳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微纳科技持股 51%)。
   8、巨星精密及巨星科技均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公司董事长仇
建平先生、董事王玲玲女士、董事李政先生为巨星精密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
上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
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向
非关联方销售产品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同公司向非
关联方委托理财或存款采用相同的定价政策,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该等交易行为均按市场定
价原则,不会出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
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公司也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
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
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
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审议相关事项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关联交
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