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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星科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9】第6号)的回复2019-06-22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9】第 6 号)的回复

                                                 德师报(函)字(19)第 Q01180 号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杭州巨星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对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橡
胶”)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
行审计,我们审计的目的是就中策橡胶的上述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了中策橡胶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我们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9)第 S0034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收到贵公司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
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9】第 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问询
函的要求和中策橡胶的相关说明,基于我们对中策橡胶 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
报表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题 7:2017 和 2018 年末,中策橡胶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02,947.65 万元和
348,674.18 万元,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97.40%和 98.02%。中策橡胶的应
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为:对于一年以内的应收款项均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一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2)请结合中策橡胶的收款政策、账龄结构、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的情况、期后回
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是否合理、依据是否恰当、金额是
否准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中策橡胶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请会
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专业意见。




                                     1
(一)中策橡胶的说明:

(1)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是否合理、依据是否恰当、金额是否准确

    中策橡胶应收账款以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为主,其占比均超过 95%。中策橡
胶通过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为不同销售模式的客户设置相应的信用期限,并严格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款。中策橡胶对于不同销售模式和不同客户的回款政策如下:

回款政策             内销-经销商模式        内销-直销配套模式               外销
是否有先收款后
                                                     是
发货模式
允许赊账条件                       合作一年以上的客户或大客户
                                       40-90 天不等,主要
信用期限                   1 个月                              30-90 天不等
                                               90 天
信用期限的判断                                               基于中国信用保
                            统一         基于对客户的评估
基础                                                            险公司评估
                                                             电汇(即时)、信
付款方式               电汇(即时),承兑汇票(6 个月的票据)
                                                             用证等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策橡胶内销经销模式产生的应
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43,860.20 万元及人民币 122,832.65 万元,内销配套
产 品 销 售 产 生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分 别 为 人 民 币 113,325.67 万 元 及 人 民 币
98,306.91 万元;外销产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96,931.60 万元及人民币
87,612.31 万元;其余应收款项系因其他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人
民币 1,543.75 万元及人民币 1,183.73 万元。

    公司由销售部业务员负责催收应收账款。每月月末,销售部门会从财务处取得
公司应收账款的数据,按照销售人员分管的客户进行分类并催收。每个业务员负责
维护自己客户的信息卡,记录销售、收款的情况,每月余额在公司内部确认后,与
客户对账,要求客户确认。同时,应收账款的回笼作为考核业务员业绩的重要指标。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单项
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
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
融资产,不应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
(一)中策橡胶的说明:- 续

(1)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是否合理、依据是否恰当、金额是否准确 - 续

    中策橡胶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中策橡胶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中策橡胶将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
值损失的应收账款,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策橡胶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账款分别为人民币 150,563.35 万元及人民币 169,755.44 万元,账龄全部在一年以内,
且未发现减值情况。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策橡胶无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中策橡胶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之外的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
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进行分组。中策橡胶认为账龄信息能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
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账款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为基础,中策橡胶对于其余应收账款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 年以内(含 1 年)不计提;1 年以上
100%计提。

    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组合情况如下(包括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 年以内     3,486,113,067.92      98.02              -     3,486,113,067.92
1至2年          24,066,865.64       0.68    23,556,464.01         510,401.63
2 年以上        46,432,286.04       1.30    46,313,965.19         118,320.85
合计         3,556,612,219.60     100.00    69,870,429.20   3,486,741,790.40



                                      3
(一)中策橡胶的说明:- 续

(1)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是否合理、依据是否恰当、金额是否准确 - 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 年以内     3,018,667,961.71      97.40              -     3,018,667,961.71
1至2年          30,210,041.10       0.97    19,519,801.03      10,690,240.07
2 年以上        50,477,949.31       1.63    50,359,628.46         118,320.85
合计         3,099,355,952.12     100.00    69,879,429.49   3,029,476,522.63

     于 2018 年度,中策橡胶收回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
302,885.68 万元,占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 99.98%。截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中策橡胶已经收回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共计人民币
317,164.64 万元,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 90.96%,应收账款回
款较为及时。

    基于上述回款政策,中策橡胶现有的账龄结构及期后回款的实际情况,中策橡
胶管理层认为,通过中策橡胶现有的管理制度以及对销售客户的严格甄选结果,未
出现过产生大量坏账的风险。并且根据在过往十多年的经营经验看,中策橡胶应收
账款并未出现过大量的逾期无法收回的情况。同时,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由于
其后续收回的可能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故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中策橡胶
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清晰、合理,其依据恰当,计提
金额充分。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中策橡胶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

    由于生产经营情况和以前年度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账款账龄组的实际损失率不同,同行业各家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了不同的单项金
额重大的判断依据以及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中策橡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公司进行了比较,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计提比
例的最高值、平均值及最低值列示如下:




                                      4
(一)中策橡胶的说明:- 续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中策橡胶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 - 续

账龄                               最高值           平均值            最低值
                                     %                %                 %
1 年以内                                 5.00              2.75             0.50
1至2年                                  50.00             27.50             5.00
2至3年                                  80.00             45.00            10.00
3至4年                                 100.00             65.00            30.00
4至5年                                 100.00             70.00            4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同时,中策橡胶对同行业上市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整体计提比例进行了测算,中策橡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体计提比例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玲珑轮胎                         3,000,998,201        89,051,866           2.97
S 佳通                             913,742,815         4,579,276           0.50
赛轮轮胎                           792,128,007         5,076,790           0.64
通用轮胎                           465,621,069        25,353,073           5.45
三角轮胎                           894,581,375        54,914,290           6.14
贵州轮胎                           899,522,671         9,451,113           1.05
青岛双星                         1,062,414,412       173,628,262          16.34
风神股份                           929,596,951        72,814,304           7.83
中策橡胶                         3,556,612,220        69,870,429           1.96

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整体计提比例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玲珑轮胎                         2,338,812,444        76,466,774           3.27
S 佳通                           1,085,042,680         5,430,073           0.50
赛轮轮胎                           839,361,564         4,954,897           0.59
通用轮胎                           294,327,054        16,509,223           5.61
三角轮胎                           880,399,271        53,613,381           6.09
贵州轮胎                         1,171,813,864        32,069,286           2.74
青岛双星                         1,416,012,247       122,408,096           8.64
风神股份                           920,542,523       133,503,379          14.50
中策橡胶                         3,099,355,952        69,879,429           2.25


                                       5
(一)中策橡胶的说明:- 续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中策橡胶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谨慎 - 续

    对于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中策橡胶考虑到自身对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较强,绝
大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可控制在四个月以内,且历史上回款情况良好,未发生过大额
坏账。并且,中策橡胶外销客户的应收账款基本都由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提供担保。
故与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对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0.5%-5%相比,中
策橡胶的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中策橡胶对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较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更为严谨。从上述整体计提比例及中策橡胶经营管理能力来
看,中策橡胶与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上不存在重大实
质性差异,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合理且谨慎的。


(二)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中策橡胶 2018 年度及 2017 年
度财务报表执行了审计工作,对中策橡胶 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整体发表
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基于我们对中策橡胶 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
认为中策橡胶的上述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中策橡胶 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了解到的信息一致,中策橡胶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处
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




        2019 年 6 月 2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