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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南文化: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2017-12-21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中南文化          公告编号:2017-057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敬
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
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对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测算基于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 2018 年 3 月底完成发行,假设所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于 2018 年内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 0%)或于 2018 年 9 月
全部完成转股(即转股率为 100%)。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
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1
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857.14 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
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2016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2,861.90 万元和 21,817.75 万元。假设 2017 年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6 年持
平;2017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16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7 年因新增股份增加的净资产-2017 年
公司实际分派的现金分红;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16 年基础上按照 0%、10%、20%的业绩
增幅分别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
益)等的影响;

    6、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 12.85 元/股(该价格为公司 A 股
股票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 2017 年 12 月 20 日前一个
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
格的数值预测),转股数量上限为 53,596,727 股;

    7、假设公司 2017 年分配现金股利额为该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现金红利分派时间为次年 6 月。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
影响的行为;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不代表公司对 2017 年及 2018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17 年及 2018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2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2018 年度/2018.12.31
                                                2017 年度
                       项目                                   全部未转
                                               /2017.12.31                 全部转股
                                                                股
总股本(万股)                                  82,978.03      82,978.03   88,337.70
假设情形 1:2018 年度净利润较 2017 年度增长率为 0%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367,794.33     428,253.63 428,253.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2,861.90      22,861.90   22,861.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21,817.75      21,817.75   21,817.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8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6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6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5        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5%       5.21%       5.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9%       4.98%       4.79%
假设情形 2:2018 年度净利润较 2016 年度增长率为 10%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367,794.33     428,253.63 428,253.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2,861.90      25,148.09   25,148.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21,817.75      23,999.52   23,999.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0        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29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9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8        0.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5%       5.72%       5.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9%       5.46%       5.25%
假设情形 3:2018 年度净利润较 2016 年度增长率为 20%
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         367,794.33     428,253.63 428,253.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22,861.90      27,434.28   27,434.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万元)                                        21,817.75      26,181.30   23,999.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3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2        0.33
                                          3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8.12.31
                                                      /2017.1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32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30         0.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5%          6.22%         5.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9%          5.94%         5.24%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
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未来若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
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
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
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
薄作用。此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
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这将增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新增的股份,从而扩大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
潜在摊薄作用。因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8,857.14 万元
(含),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影视剧投资建设项目                                           42,800.00
    2       IP 采购及运营建设项目                                         5,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657.14

                                             4
                     合计                                68,857.14


   (三)本次发行是公司顺应市场精品化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

   伴随着社会发展及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

内容的生产与传播愈发便捷,观众可选择的内容与播放平台都日趋丰富。包含众
多电视台、智能电视系统、电影院线等在内的传播渠道的日益丰富,使得观众能
够愈发自主的随时选择符合自己偏好的内容。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在海量内容
供给的冲击下,观众的文化消费意识日益觉醒,品味不断提升,呼唤精品内容的
诉求亦愈发强烈。

    上述观剧精品化趋势使得平台方对精品头部内容愈发渴求。传统电视渠道流
量减少,为了挽留或抢夺受众、增加广告收入,不惜重金引入优质内容。例如,
《如懿传》以单集300万的版权价格落户江苏卫视、东方卫视;《赢天下》以单集
375万的版权价格落户江苏卫视、东方卫视。而新兴媒体则借助资金较为充裕的
优势,已逐渐完成了对于用户付费习惯的培养。鉴于用户采用VIP观看或者单剧
付费点播精品剧的意愿较高,新媒体平台千金买剧屡见不鲜。例如,腾讯视频以
单集900万购得《如懿传》网络首播权;爱奇艺以单集800万购得《琅琊榜2》网
络首播权。

    但同时,在内容供给方面的市场竞争异常激烈。2008年至2017年,持有《广
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数量从2,874家增长至14389家,年均复合增
长率达到19.60%。内容供给的爆发式增长,使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资源、注意
力及回报愈发向垂直化的头部内容聚焦。以上因素,共同倒逼着内容提供商的运
营策略向着精品化进行转变。精品影视内容具有较高的话题度及明显的品牌效
应。结合其优质的内容,精品剧能够有效帮助其出品方与渠道方建立长期合作关
系,建设优质品牌形象,树立良好口碑,提升其行业内影响力,以期最终获取更
大的市场份额。

    近年来,上市公司主控的电视剧,如《下一站婚姻》、《守婚如玉》、《爱的多
米诺》等作品,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公司亦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了多部电影
作品的制作发行。为巩固这一良好发展态势,提高公司行业影响力,增强自身的
持续盈利能力,公司有必要加大影视作品制作投入,进一步全面提升制作水平。
                                    5
基于充足的资金投入,公司可以与一线知名导演、专业编剧进行合作,全面提升
自身的编剧、摄制及后期制作的水准及经验。此外,在作品发行和宣传方面,公
司将有能力进一步强化与宣传媒体公司合作力度,搭建杂志、广告、互联网等多
渠道立体化的营销渠道,获取更高社会关注度,提升作品的社会影响力。公司拟
借助上述投入进一步精进电视剧拍摄及宣发水平,从而获取更大市场份额,巩固
市场竞争地位,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四)本次发行有助于企业储备 IP 战略资源,抢占市场先机

    近年来,优质IP聚拢人气、吸引粉丝、串联不同形式文化内容,构建泛娱乐
产业链的价值不断凸显。优质IP带来的衍生内容开发蕴含的巨大收益彰显无疑。
如2015年“现象级”电视剧《花千骨》,其同名手游上线后月流水突破了2亿元。
而根据收视率排行网(www.tvtv.hk)的数据统计,2017年1-9月,国内收视率超
过1.1的电视剧作品共21部,其中由小说改编而来的作品数量为9部,占比达
42.86%。而公司签约作者天下霸唱创作的系列小说作品,目前已被改编为《寻龙
诀》、《九层妖塔》等多部电影上映,累计票房超过20亿元,此外还有3部电视剧
及多款游戏上线,无论在口碑还是经济层面均体现出了非凡的价值。

    因此,如何构建并扩充自身的IP资源储备库,已成为各大泛娱乐公司的战略
重点所在。公司亦规划了以文学IP为源头,以明星资源为催化,电影、电视、音
乐、游戏、衍生品全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战略实现路径。但伴随着行业竞争格局日
渐清晰,优质IP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储备,其价值亦水涨船高并预计保持持续增
长趋势。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及时间窗口,公司有必要利用自身的业务资源优势,
通过外购的方式短期内扩充自身的IP储备,为之后的战略发展觅得先机。通过本
次IP采购及运营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获得多部具有知名度及口碑的网络小说
作品版权,通过聚拢上述作品的人气,帮助公司对外树立“中南文化”品牌形象,
为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品牌基础。


   (五)本次发行人有助于发行人改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风险

    通过多年不懈努力,上市公司在文化领域的产业链布局初步成型。通过资源
整合和外部并购,公司旗下囊括了电视剧公司大唐辉煌、电影公司中南影业、艺

                                   6
人经纪公司千易志诚、版权运营公司新华先锋、游戏公司值尚互动及极光网络、
音乐公司中南音乐及衍生品公司,已形成以文学IP为源头,以明星资源为催化,
电影、电视、游戏、音乐、衍生品等业务协同发展的文化产业生态链条。通过整
合上下游产业资源,公司正致力于发展成为一家国内知名的精品文娱内容提供
商。

    本次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支持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实施:首先,报告
期内,公司文化产业生态链条不断延伸,相关业务稳健发展,上市公司推出了一
系列具备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的精品内容产品,文化板块收入不断增长,
2015年度及2016年度分别取得了49,389.08 万元及78,191.73万元的营业收入,
但上述产业链条的延展及精品内容的打造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本项目将有效缓
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夯实公司资金实力,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其次,
公司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营运资金平均融资
成本,减少财务费用负担;此外,随着可转换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可有效的减
少公司负债,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支持公司的长远
发展战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通过持续投入产业链条建设及精品内容生产,不
断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降低公司业务经营中的财务风险。因此本项目实施具
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
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
储备情况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金属管件制造、销售业务,二是文化
传媒业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围绕文化传媒业务板块,投资于影视剧投资建设项
目、IP采购及运营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项目紧扣公
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自身的经营目标和业务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将进一步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主业做大做强,更好地满足公司现有业务的整体战略
发展需要。

                                     7
    公司目前的发展态势良好,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资源储备充足,主要
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公司拥有丰富的 IP 改编运营经验,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

的成功实施

    公司的子公司北京新华先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先锋”)通
过多年运营,积累了大量的优秀作品,形成了一个由不同层次水平作品作家组成
的庞大资源库。同时,每年新华先锋都会打造一大批年轻新作家,大风刮过、白
落梅等众多作家的第一本书都出自新华先锋。新华先锋有一套严格的版权管理体
系,要求所有图书授权清晰,确保图书版权在流转时的合法性,并以日常版权校
对审核为核心,建立了版权信息库、问题处理、版权维护长效工作机制。因此,
公司对于大量文学作品的版权信息均拥有一手资料和商业洽谈的先天优势。公司
依托前期积累的图书版权与数字版权优势,已掌握了众多名家的全版权权利。以
影视改编权为例,公司掌握有严歌苓、天下霸唱、梁晓声、王蒙等一众名家的名
作改编权利。同时,公司与时俱进,重视网络写作的多元化创作资源,不断挖掘
符合年轻人口味、属于互联网时代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利。依托于这两类作品的优
势,兼顾传统媒体、新媒体渠道,公司文学IP改编运营业务取得了良好成绩(曾
经运作过的版权项目包括《铁梨花》、《金陵十三钗》、《让子弹飞》、《唐山大地震》、
《富春山居图》、《摸金玦》、《迷航昆仑墟》、《大耍儿》、《桃花债》)。上述经验,
确保了公司拥有甄选优质IP的能力,且公司优良的业内声誉及过往的运营经验,
也为公司取得并成功运作文学作品IP提供了必要保障。


    (二)丰富的影视剧制作经验、演艺人员资源及专业化运作能力

储备是本项目成功实施的必要保证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唐辉煌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辉煌”)是一家
集影视投资、策划、制作、营销、艺人经纪为一体的大型专业影视制作公司,拥
有国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大唐辉煌自2004年成立以来,平均每年投资
制作数百集影视剧,并基本实现在各大地方卫视黄金档播出。其中包括《鲜花朵
朵》、《咱家那些事》、《男人底线》、《女人心事》、《密使》、《爱的多米诺》、《下一

                                        8
站婚姻》、《大家庭》、《守婚如玉》、《警花与警犬》等多部具有代表性的作品,获
得了不俗的历史市场成绩。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千易志诚是国内知名的影视艺人
经纪公司,培养出的艺人包括刘烨、李小冉、王珞丹、黄轩等国内一线影视作品
演员,专业经纪公司形成的演员储备及优秀的行业声誉,为上市公司获取演员资
源提供了必要保障。

    在管理团队方面,公司总经理洪涛曾担任幸福蓝海总经理,首席文化官刘春
曾担任凤凰卫视执行台长、搜狐视频CEO,大唐辉煌董事长王辉曾任中国电视剧
制作产业协会副会长。行业精英的加盟组建了一只强大的高管团队,为公司发展
带来先进的影视作品制作和运营经验,大幅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实力。在一线员工
方面,公司依据日常运作需求建立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并每年会定
期举行影视文化类的主题讲座,丰富全员知识体系,同时还会重点选拔优秀员工
参加培训课程,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在专业制作团队方面,公司依托过往的成功
影视作品项目,与众多优秀的导演及制片团队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与多位
业界顶级导演建立了联系。

    综上所述,丰富的影视作品制作经验与雄厚的影视剧制作人才储备支撑起公
司强大的影视作品制作能力,保证了产品质量。


   (三)公司专业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影视剧开发风险,提高

项目实施成功率

    公司在创意策划、影视作品制作、发行宣传等重要环节,形成了专业的管理
体系和运作流程,建立起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影视作品生产流水线,助力公司保
质保量地生产影视作品以及达成销售目标,最终实现盈利增长。

    在创意策划环节,公司严格执行审查论证程序,保证剧本质量,不断改进创
意创新的激励机制及评价机制,建立成果有偿共享制度。在影视作品制作环节,
公司制定了剧组管理制度,规范拍摄现场管理秩序,定期举行影视作品摄制进度
沟通会议,把控影视作品的制作进度。在影视作品发行宣传环节,公司建立了一
套成熟的宣发策略体系,借助微博及微信自媒体、电视广告、报刊杂志等线上线
下广告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影视作品,保障宣传的渗透性及热门度。公司已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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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电视台、20多家省级电视台、30多家市级及其他地方台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作符合观众流行偏好的优质影视作
品。截止目前,公司制作的所有影视作品均已投入市场。良好的合作历史为公司
未来制作的精品影视内容在现有发行渠道中消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公司完备的内部协同体系有效推动 IP 变现

    目前,公司已依托于大唐辉煌、新华先锋、千易志诚、值尚互动、极光网络、
中南影业和中南音乐等优秀子公司搭建了多种形式的IP联动运营产业体系。公司
本次采购的文学IP及制作的精品影视剧,可以利用公司现有体系进行更加全面的
商业开发,如值尚互动和极光网络可将公司的优秀作品作改编成游戏产品并发行
运营;中南音乐帮助实现影视作品和音乐作品双向导流等。集团内部的协同体系
带来的IP价值联动,为本次采购的文学IP及制作的影视作品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提
供了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上市公司针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构建了充足的资源储备。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快实现上市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盈利能力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利于助力上市公司进一步强化自身的精品
影视剧内容制作能力。同时,上市公司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影视剧对上游IP
的放大器效应,发挥公司内部各方的协同效应,强化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围绕打
造“中南明星梦工厂”战略核心,完成“大文化”战略版图的布局,从而进一步
提升上市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及盈利能力。


   (二)积极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规范内部控制

    上市公司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在影视剧内容制作、IP运营等领域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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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竞争优势,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提升。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提升企业管理效率;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管理流程,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
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
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
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
障。


   (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
将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储存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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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
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公司/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
公司/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人愿意依法承
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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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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