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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南: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 中南               公告编号:2018-132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南文化”)于近日
          收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江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
          《应诉通知书》、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等文件,案件具
          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诉讼    受                                                                               审
序 原               金额    理   受理                                                                        理
          被告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
号 告               (万    法   时间                                                                        阶
                    元)    院                                                                               段
                                         2017 年 10 月 20 日,原告杭州银行南京分
                                         行与被告一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原告
    杭                                   给予被告一流动资金借款 7000 万元。还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
         被告一:
    州                                   款方式为借款本息按照借款借据载明的         一立即偿还原告借款
         中南红
    银                      南           期限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季度计息,       本金 7000 万元及至全
         文化集
    行                      京           到期利随本清,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 20      部欠款本息清偿时止
         团股份
    股                      市           日。利率采取浮动利率,在每笔提款的首       的利息、罚息、复利(按
         有限公
    份                      秦   2018    期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         合同约定标准计付)。     法
         司;被告
    有                      淮   年 11   公布施行的一至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         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      院
1        二:江阴 7000
    限                      区   月 7    浮 26.32%。                                二、被告三对上述被告     受
         中南重
    公                      人   日      同日,原告杭州银行南京分行与被告二、       一向原告承担的债务       理
         工集团
    司                      民           三分别签订《保证合同》。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有限公
    南                      法           因三被告涉及多笔诉讼,故原告认为根据       3、诉讼、保全费、执
         司;被告
    京                      院           前述《借款合同》约定,原告有权宣布本       行费等原告为实现债
         三:陈少
    分                                   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应付款         权所发生的费用由上
         忠
    行                                   项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并要求被告一立       述各被告承担。
                                         即清偿、被告二、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河
    北
                                         原、被告双方自 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鹏
                                         月存在多次管件买卖业务往来关系。经
    鑫
                            江           原、被告双方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管
                            阴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进行
    道   江阴中                  2018                                               1、依法判令被告付欠      法
                            市           了重新对账,双方对账无任何异议后加盖
    装   南重工     88.71        年 10                                              款 887155 元及利息;     院
2                           人           了双方单位的印章,重新确认被告欠款金
    备   有限公     55           月 12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      受
                            民           额 1137155 元,此后,被告于 2018 年 2 月
    集   司                      日                                                 告承担。                 理
                            法           12 日给付 250000 元承兑,现在实际欠款
    团
                            院           为 887155 元。原告主张该欠款利息应当
    有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计算直至全部付
    限
                                         清为止。因此,原告请求法院裁判。
    公
    司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 中南              公告编号:2018-132

                                                                             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
         被告一:                                                             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陈少忠;                                                            500 万元及违约金,违
         被告二:                                                             约金按月 2%计算,自
         江阴中                       2018 年 3 月 19 日,原告通过银行转账的 2018 年 3 月 19 日起计
                        厦
         南重工                       形式,向被告一指定账户转入借款本金 至实际还款日止,暂计
                        门
         集团有                       500 万元。2018 年 6 月 18 日借款期限届 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为
                        市
         限公司;                     满时,被告一未能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也 40 万元;
                        湖    2018                                                                     法
    柯   被告三:                      未支付利息。经原告多次催促,直至今日 二、判令被告一支付原
                        里    年 8                                                                     院
3   海   江 阴 中 500                 被告陈少忠仍未向原告偿还本金及利息, 告支出的律师代理费
                        区    月 23                                                                    审
    味   南重工                       被告二、被告三和被告四也未承担连带还 人民币 20 万元;
                        人    日                                                                       理
         有限公                       款责任。                               (以上款项暂合计人
                        民
         司;被告                     2018 年 8 月 23 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 民币:560 万元)
                        法
         四:中南                      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告的银行 三、判令被告二、被告
                        院
         红文化                       存款 560 万。                          三和被告四为被告一
         集团股                                                              的上述一、二项债务承
         份有限                                                              担连带还款责任;
         公司                                                                四、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配合有关各方提供证据资料,积极主张
          公司权利, 充分保障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目前,上述诉讼案件已进入受理程序,但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暂无法判断
          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诉讼案件相关法律文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