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南: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19-08-15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 中南 公告编号:2019-069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
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传票》、《民事裁定书》(2019)沪 0115
财保 1010 号等材料。
一、有关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 案件当事人
原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被告一: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陈少忠
(二) 案件基本情况
2017 年 10 月 30 日,原告与被告一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综
合授信额度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一提供综合授信额度 RMB60,000,000,被告
二、被告三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依据被告一的申请开立了 12 张金额均为 RMB5,000,000
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其中 11 张金额 RMB5,000,000 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
为 2018 年 11 月 3 日, 张金额 RMB5,000,000 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12 张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被告一未提供资金支付,因此被告
一在原告处的相关保证金及保证金利息及账户存款余额共计 RMB30,450,100.38
用 于 银 票 兑 付 , 不 足 部 分 共 计 RMB29,549,899.62 原 告 已 垫 款 , 其 中
RMB27,087,399.62 垫款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6 日,RMB2,462,500 垫款到期日
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截止目前被告一仍未清偿该笔授信项下的剩余本金
RMB29,549,898.58 及利息、罚息、复利,被告二、被告三也未履行担保责任。
综上,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诉讼请求
证券代码:002445 证券简称:ST 中南 公告编号:2019-069
1、请求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授信本金 RMB29,549,898.58、利息及罚息及复
利 2, 468,847.66(暂计算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及自 2019 年 4 月 23 日起至本
息全部清偿日止的利息及罚息及复利;
2、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被告一所欠原告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请求判令三名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相关费用。
(四)案件裁定
冻结被申请人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陈少忠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32,018,746.24 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尚未判决,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
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起诉状》、《传票》、《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