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7-040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7 日下午 14 点 00 分;网络投 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17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06,408,6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05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306,408,6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05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02 发行规模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04 债券期限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05 债券利率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07 转股期限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般金额的处理办法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1 赎回条款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2 回售条款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5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8 担保事项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19 募集资金存管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2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七)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八)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九)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十)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 306,408,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