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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路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4-19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关于拟出售深圳市
点嘀互联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拟将其全资
子公司深圳前海盛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点嘀互联网络有限公司 10%的股权
全部转让予郭依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郭依勤属于
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就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前海盛元投资有限公司拟出售深圳市点嘀互联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项作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盛元投资有限公司与郭依勤签署《深圳市
点嘀互联网络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的股权全部转
让予郭依勤之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遵循
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云辉         彭晓伟         梁黔义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