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18-09-07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313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关注函》对公司于 8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变
更公告》”)中的相关情况表示关注。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自查,现就有关事项问询的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一、本次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背景,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
备计提比例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恰当性;
[回复说明]
(一)本次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背景
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根据信用风险特征来确定不同组合,其中主要以账
龄组合方法来计提坏账准备。公司目前的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通信板块、汽车电子
板块和军工电子板块。2015 年公司通过收购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恒电”),扩大了公司军工板块规模,强化公司在军工领域的业务布局。收购
初期,军工板块收入占公司整体收入比例较低,同时,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对
军工电子领域采取与通信领域一致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近年来,随着公司军工板块业务的发展,其收入占比逐步提升,2017 年度
军工电子领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已高达 24.44%。同时,公司通信领域的
客户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移动运营商以及华为技术、中兴通讯等通信设
备集成商,而军工电子领域客户主要为国内军工科研院所、军工厂、军事院校等。
两个业务板块的客户结构不同,付款模式及回款周期亦存在较大差异。为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军工板块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匹配公司业务发展规模
及业务特性,如实反映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升级后客户群在质量和信用特征方面的
变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
情况,对公司军工板块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重新评估其信用风险,重新确定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二)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说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恰
当性
1、变更后与变更前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比较
(1)变更前公司军工板块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半年以内 1 1
半年至 1 年 5 5
1—2 年 20 20
2—3 年 40 40
3 年以上 100 100
(2)变更后公司军工板块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半年以内 0 0
半年至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相比,公司军工板块变更后的坏账
计提比例合理
公司军工板块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具
体如下:
单位:%
公司名称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光威复材 5 10 20 50 80 100
川环科技 5 10 30 50 80 100
中航电测 5 10 20 30 50 100
天和防务 5 10 20 30 50 100
北方导航 5 10 20 30 50 80
北方国际 5 10 20 50 50 100
旋极信息 5 10 20 50 50 100
盛路通信(军
0-5 10 30 50 80 100
工板块)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 2017 年度报告
通过对比可以看出,公司军工板块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比
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计提比例合理、谨慎。
问题二、你公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的回款和坏账核销的详细情况;
[回复说明]
2015-2017 年,公司军工板块无应收账款坏账核销情况,具体回款情况如下:
(一)2015 年度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组合 年初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回款 回款比例(%)
半年以内 3,841.05 4,749.10
半年至 1 年 53.29 7,483.64
1—2 年 471.81 3,319.38
2—3 年 68.04 53.38
17,543.21 70.94%
3—4 年 19.69 55.83
4—5 年 - -
5 年以上 79.67 -
合计 4,533.54 15,661.34
(二)2016 年度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组合 年初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回款 回款比例(%)
半年以内 4,798.06 7,230.66
半年至 1 年 993.36 9,344.86
1—2 年 223.47 4,072.26
2—3 年 288.97 75.01
22,862.79 71.26%
3—4 年 22.21 142.25
4—5 年 9.69 -
5 年以上 79.67 -
合计 6,415.42 20,865.03
(三)2017 年度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组合 年初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回款 回款比例(%)
半年以内 5,903.37 9,722.93
半年至 1 年 855.33 8,572.22
1—2 年 1,217.20 1,088.04
2—3 年 209.77 828.08
29,993.28 53.30%
3—4 年 118.50 245.02
4—5 年 19.65 7.44
5 年以上 89.36 6.86
合计 8,413.17 20,470.58
问题三、结合你公司军工板块业务情况、客商履约能力和信用特征说明变更
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过程、依据以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
(一)结合公司军工板块业务情况、客商履约能力和信用特征,变更后坏
账准备计提比例具有充分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制订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时,一般充分考虑了自身行业特点、收款结算方
式、货款结算周期、历史收款经验等。在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化前
公司军工领域的计提比例与通信领域保持一致。但是公司通信领域的客户主要包
括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等移动运营商以及华为技术、中兴通讯等通信设备集成商,
而军工电子领域客户主要为国内军工科研院所、军工厂、军事院校。两个业务板
块的客户结构不同,付款模式及回款周期亦存在较大差异。军工业务领域具有客
户履约能力强,信用较好及付款周期较长等特点,具体如下:
1、由于军工行业特殊性,采购方多为军方背景且以国家信用的背书,故违
约风险较小但整体付款周期较长。
2、公司军工领域产品主要为研制性产品和定型列装类产品两种。其中研制
性产品一般在交付获得客户验收并开票 30 天后付款 30%,产品安装的整机性能
测试合格后付款至 60%,整机交付并由最终军方客户验收合格后付款至 90%,
剩余 10%质保金一般在整机交货验收一年后支付。定型列装产品,验收合格后即
支付 60%款项,整机交付后依照最终军方客户付款进度支付至公司 90%,剩余
10%质保金在整机交货验收一年后支付。因公司通常在产品验收合格以及产品安
装的整机性能指标检测运行通过进行收入及应收账款的确认,而客户检测入库周
期及整机装备联调周期随着军工产品高精尖的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时间跨度变长,
所以对于尚不具备回款条件的应收账款不能提前主张债权,且未到期应收账款回
收风险较小,在风险特征、管理实践方面,在历史的回款数据均得到证实,故根
据实际情况调减 2 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
例保持一致。
3、军工研制产品具有批次多、单批次数量少的特点,公司通常以单个研发
项目为最小的收入计量单位,但研发合同受下游整机及系统研发影响,周期较长,
在公司研制交付后,虽然应收账款账龄已经超过三年,但该项目对于军方终端客
户尚处于研发阶段,随着公司实力提升,参与大型系统中重要组件研制,如直接
将 3 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全部进行坏账准备计提,不符合军工系统研制类产品
的验收和付款的实际情况,不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军工板块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回款情况。
综上所述,结合公司军工板块业务情况、客商履约能力和信用特征,变更后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具有充分的依据及合理性。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会计准则的规定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
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的相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做出的,变更后将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广大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是基于
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经核查,对于此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审批程序,变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能更客观地反映公司军工板块业务
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风险,符合军工板块的业务特点。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恰当的;会计估计变更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合理且计提比
例的确定依据符合军工板块业务的回款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