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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制定公司2018年年度预算方案的独立意见2018-01-1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制定公司 2018 年年度预算方案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上
午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会
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制定的 2018 年年度预算方案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有利于实现成本管控,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战略
管理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制定的公司 2018 年年度预算方案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年度预算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雷     付国章   蒋自安   梁华权




                                                            2018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