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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02-10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8-00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副总经理李奇英女士计划在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3%)。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李奇英女士减持股份的通知,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经理李奇英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在减持计划期间内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25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018 年 2 月 9 日          集中竞价        250,000                 0.053%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的
  称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的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1,027,125       0.216%      777,125            0.163%
李奇英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6,781     0.054%        6,781            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770,344     0.162%      770,344            0.162%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公告披
露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李奇英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