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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9-03-1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进
行了认真核查,仔细分析和研究,现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2、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
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
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温济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杨雷   付国章   蒋自安   梁华权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