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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7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上
午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
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发放公司 2017-2018 年度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奖励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发放 2017-2018 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奖励金是基于 2017-2018 年度公司
在技术研发领域荣获“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及多项科研创新奖项、发明
专利,为表彰及鼓励在 2017-2018 年度科研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研发团队
而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推动企业创新转型升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向研发团队发放 2017-2018 年度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奖励金,
利于营造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关于发放高级管理人员中期激励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6-2018 年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和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持续稳定增
长,发放高级管理人员中期激励金符合《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激励公司经营班子完善生产
经营管理,促进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实施。




    独立董事:杨雷、付国章、蒋自安、梁华权
                                                         2019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