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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星光电: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15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19-04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
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及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

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
的相关规定,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
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除上述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两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两个项目。
    2、利润表:
    (1)“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之后;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
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
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6 号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对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6 月财务报
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和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和金额
                                        应收票据              981,502,787.18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676,753,309.23
                                        应收账款              695,250,522.05
                                        应付票据              992,699,228.0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733,582,106.95
                                        应付账款              740,882,878.86
                                     加:信用减值损失(损
减:信用减值损失   5,041,106.71                             -5,041,106.71
                                     失以“-”号填列)
                                     加:资产减值损失(损
减:资产减值损失   16,116,909.05                            -16,116,909.05
                                     失以“-”号填列)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
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
更可靠、更真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